定金≠订金,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必须注意!

2018-03-12楼盘网

买房定金和买房订金是有区别的。千万不要傻傻弄错,一字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要想具有法律效应,就不要轻易弄错,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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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必须注意!

2018-03-12 17:02:53 /qiuxiankang /楼盘网

买房定金和买房订金是有区别的。千万不要傻傻弄错,一字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要想具有法律效应,就不要轻易弄错,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而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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