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4月15实施

2018-02-03新华网

记者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日正式发布,自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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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4月15实施

2018-02-03 16:09:57 /qiuxiankang /新华网

记者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日正式发布,自4月15日起实施。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

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通过官网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二手房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会全部包含在房屋成交价内。该项内容被业内认为是此次修订最主要的变化。

2日正式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调整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的内容。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示范文本旨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相关内容应本着尊重买卖双方意愿的原则,由双方自行约定。

据了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共反馈意见建议245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北京市住建委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律师、业内机构、群众代表等进行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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