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首次办理户籍和居住证免...

2018-03-23中国财经报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该省居民在办理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时,除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以及换领、补领居住证需按照居民户口簿5元/本、居住证3元/本的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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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首次办理户籍和居住证免费

2018-03-23 11:51:11 /zengqianfei /中国财经报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该省居民在办理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时,除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以及换领、补领居住证需按照居民户口簿5元/本、居住证3元/本的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以外,其余一律免收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工本费,特别是首次办理户籍和居住证免费

该省还取消了原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工本费收入省、市、县各层级的分成比例,收费收入全部归县级财政部门。同时明确保障渠道,省财政不再承担全省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的印制经费保障工作,各地印制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必要的运杂费等成本开支由各地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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