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部份省份按申报缴纳时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先按正常的税率交完契税后,然后再按50%的补贴力度,把一半的契税税款额度,以财政补贴形式返还。
将去年出台的购房按契税额度50%给予补贴的政策截止时间从2016年6月30日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首次买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如果是二套房买入,90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契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