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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限购政策2016最新消息

10月5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2套房首付提至8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已出台的系列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进一步加大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二)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力度。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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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史上最严调控政策 限购区域: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不含六合、溧水、高淳。 限购时间:10月6日起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 虽然10天前,南京刚刚推出限购政策,然而在国庆四天全国9个城市的限购大潮中,政策力度不够大,作为二线城市中楼市特别火爆的城市,在广州、深圳前夜相继推出严厉的限购限贷政策,苏州加码限购政策之后,南京在昨晚也发布了比2011年还要严厉的调控政策,不仅认房认贷,有贷款的情况下购买二套房首付高达八成,还对假离婚关上了门,单身离异限购一套房。 【政策亮点】 严厉打击投资客 改善楼盘将受重创 南京新的认房又认贷的调控政策,可谓苏州的限贷政策和深圳的限购政策合体,突出的亮点政策有四条: 1、非本市户籍人口买房需要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 【解读】 之前不少楼盘外地购房人已经达到了20%以上,虽然不如深圳限购新政要缴纳5年社保那么严厉,但是缴纳1年也能逼退不少外地投资客,南京楼市再也不是想来就来、想买就买的地方,这一条对一些外地投资客扎堆的楼盘来说是晴天霹雳。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解读】 这一条在深圳限购新政里出现过,本市家庭可以买两套房,但单身人士只能买1套,离婚了也只能买一套,堵住了想通过离婚买房的投机者。 3、有购房贷款记录,无住房;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或者贷款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解读】 认房又认贷,买过房或贷过款,商贷首付都要50%。这难免误伤刚需和改善需求,但对楼市降温作用巨大。 4、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解读】 这个政策的严厉程度与苏州相当,二套房购买,基本用不了银行杠杆了,换句话说,改善型楼盘将遭遇重创,因为客户一般都是二套,除非你有实力付到八成或者全款,改善住宅一房难求的局面或将打破。 【政策回顾】 加上昨晚、今晨南京、厦门、珠海限购加码,6天已经有14城加码调控。 南京 9月25日 南京出台限购令 9月26日 南京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随即成立:对21家房企集体约谈,提高了10月上市量 9月29日 江苏省长发话:遏制房价态度要坚决 10月3日 住建部公布房地产45家黑名单,南京两家房企上榜 10月4日 人民日报发话:中国楼市拐点就在明年 10月5日 新华社发话:房地产45家黑名单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一线城市 深圳“深八条”——外地人购房社保要满5年,离婚只能买1套,二套首付70% 北京“京八条”——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至少七成,重启90/70政策 广州——前日跟进深圳新政,二套首付70%,外地户口仍是3年社保 上海——最早出台(3月25日),外地人购房社保要满5年,已是非常严厉 “有房没贷款记录”“有贷款记录没房” 也算“二套房” 同样是国庆黄金周,两年前的今天,央行出台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变成“既不认房又不认贷”。如今,2016年的国庆黄金周,新政俨然变成了“认房又认贷”。 昨天,南京出台新政,则将首套房认定标准收紧,“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均视为二套房,也就是重回“认房又认贷”,这两种情况下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依旧是50%。 例如,市民张女士名下有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生了二孩后想卖掉小房子换一套大房。在新政出台前,张女士哪怕小房子不卖掉,也依然算作首套房,首付3.5成。但昨日新政出台后,即便张女士把小房子卖掉,名下已经没有房子了,就因为有贷款记录,也要算作二套房了,首付提高到5成。 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首付 提高到80% 对于名下有一套房的市民,如果说贷款已经结清,再买房首付从35%变50%,已经是多掏首付了,那么如果贷款没结清,要掏的首付就更多了,得从原先的50%增加到80%。 昨天,南京新政规定,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 举个例子,市民李女士目前名下有一套房产,贷款未还清,可是又想给孩子买个学区房。按照300万元的学区房价格计算,新政前李女士要支付5成首付,也就是150万元,新政后则要支付8成首付,即240万元,得多掏90万元。 三套房直接停贷 昨天,南京新政规定:“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三套房从“认贷不认房”变成了“认房”,直接停贷。 而此前,南京市对于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给予放贷;对于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未结清”的,不得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禁止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例如,市民陈先生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了,贷款已经还清。在本次新政前,陈先生是可以再贷款买第三套房的,但本次新政后,不管陈先生贷款有没有还清,都不能再贷款买房了,因为他名下已经有了两套房。

据南京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号“南京发布”消息,昨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于9月26日起实施。限购政策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针对不同的购房需求,采取差别化措施,保护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打击投机购房。 限购政策要求,执行限购的主城区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不包括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区,体现了调控政策的差别化和精准化。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以存量房网签时间为准,江宁、浦口两区以存量房合同网签或受理时间为准。 在限购政策的操作方面,新政规定,对于在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买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在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近期,南京房地产市场热度不减,上周南京首场网上土地拍卖震惊全国,20幅住宅地块突破最高限价,107家房企连续一周白热化地争夺最终摇号决定地块归属,最终16家开发商如愿摘得这20幅住宅地块。 新政解读 1、主城区范围是哪里? 《通知》指出,执行限购的主城区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不包括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区。这与上一轮限购实施范围有所区别,2011年开始执行的限购令中,六合区也包含在内,此次六合区被排除在限购范围之外。 2、“家庭”是什么意思? 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子女成年,则与父母不视为同一个家庭成员。 3、南京人买二手房限购吗? 《通知》要求,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南京家庭,不得再购买新商品住房,这意味着二手房留了口子。即南京人购买二手房并不限购。 4、办公等商用房限购吗? 《通知》中明确执行限购的范围是“住房”,这意味着限购范围针对住宅,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在限购范围内。 另外,南京有一些土地年限是65年的楼盘,但房屋类型属于酒店式公寓,不在此次限购范围。 5、限购何时执行? 限购将从9月26日开始正式执行。 《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对于在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买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以存量房网签时间为准,江宁、浦口两区以存量房合同网签或受理时间为准。 6、上哪里开购房证明? 《通知》称,市房产和国土部门联合确立了限购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确认信息(《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这意味着,从今天开始,所有在南京新购房的居民,买房先得开具购房证明。 记者了解到,过去开具购房证明都是到华侨路的房产局档案馆,但从现在开始到哪里开具购房证明,仍需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明确。

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于2016年9月26日起实施。 限购政策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针对不同的购房需求,采取差别化措施,保护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打击投机购房。 限购政策要求,执行限购的主城区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不包括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区,体现了调控政策的差别化和精准化。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以存量房网签时间为准,江宁、浦口两区以存量房合同网签或受理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的操作细节已经明确,对于在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买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在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限购政策的工作流程也已明确,为落实好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市房产和国土部门联合确立了限购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确认信息(《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房地产交易部门不予办理交易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限购政策按照“因地制宜、完善措施”的原则,体现了政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有利于科学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