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拍拿下豪宅 男子遭遇“收楼难”

2017-12-14信息时报

近日,街坊石先生报料,称自己在9月份从网络平台竞拍,花了千万买下了位于天河区的一套房子,也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谁知当石先生前往收房时,旧业主不愿搬走,并索要“装修补偿”。 今年9月11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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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拍拿下豪宅 男子遭遇“收楼难”

2017-12-14 17:57:33 /wuweiadmin /信息时报

近日,街坊石先生报料,称自己在9月份从网络平台竞拍,花了千万买下了位于天河区的一套房子,也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谁知当石先生前往收房时,旧业主不愿搬走,并索要“装修补偿”。

今年9月11日,市民石先生在网络平台上看到天河区一套房子正在进行司法拍卖,并最终以993万元拍到了房子,“另外加上115万元的税,算起来花了1108万元。”让石先生没有想到的是,11月18日准备收房时,“原业主称自己仍然住在房里,是唯一住房,不愿搬离。”石先生说,跟对方进行了几次沟通,也试过报警求助,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对此,石先生觉得有些无奈,又担心“逼急了他会破坏房子”。

昨日,记者从石先生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看到,该证书于今年11月8日颁发,房子位于天河区汇景路,面积超200平。原业主阿强(化名)表示,竞拍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1300万的房子最后才卖了900多万,之前装修也花了好多钱,”阿强说,“只要他愿意补偿30万元的装修费用,我就立刻搬走。”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在进行司法拍卖时,除非法院有相关要求,反之竞买人与原业主没有直接关系。而对于房产的定价,是由相关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得出的价格,包括了房屋内部装修等因素,“因此只要拍卖的程序合法有效,石先生作为竞买人买来的房产应该是合法有效的。”邓刚说,房屋的原业主认为房屋拍卖的价格过低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邓刚建议竞买人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原业主没有配合房屋及时归还所导致的租金等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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