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月28日起停止受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2017-11-29南海网

记者刚从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获悉,由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已废止,装修提取取消。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从11月28日开始停止受理,随后省公积金管理局会下文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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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月28日起停止受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2017-11-29 13:47:26 /tanmenglong /南海网

海南人注意!

赶紧把这个消息转给身边的人

记者刚从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获悉,由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已废止,装修提取取消。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从11月28日开始停止受理,随后省公积金管理局会下文强调。

《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11月24日至12月1日期间,公开征求《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拟稿)》意见和建议。根据《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

海南废止29件规范性文件

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日前,海南对“放管服”改革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1件。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守住海南生态底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省政府此次废止了29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的“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18件,涉及到凭营业执照申办行政许可的项目、规范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海南省加快常年蔬菜生产流通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通知。废止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1件,涉及到关于消除白色污染的决定、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全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

省政府要求,予以废止的文件,自废止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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