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商品房首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

2017-06-09中国江苏

扬州市物价局7日发出通知,明确在市区(包括江都区)实施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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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商品房首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

2017-06-09 22:31:18 /gaomin /中国江苏

【以下信息来源“中国江苏”,由楼盘网于2017-06-09 22:31:18整理提供】

扬州市物价局7日发出通知,明确在市区(包括江都区)实施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所有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在此次备案范围之列。凡在扬州市区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应合理确定售价并履行价格备案手续,要求首次申报备案价格不高于周边地块同类产品住房的备案价格,下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住房成交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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