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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落户限制的最大受益者是谁

137****4028 发布于 2016-01-26 13: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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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3232 2016-01-26 13:59:56
    要看到压力,更要看到由此而生的机遇。全面放开落户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城市。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大释放内需潜力。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国务院已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细则。

    在一场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其中的深意实际已触手可及。新型城镇化从哪里来?新型城镇化又应该是什么模样?对此或许有不同的诠释,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那就是:新型城镇化就当是“人”的城镇化,就当是可以自由流动与迁徙的城镇化。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当在城市里落户不再被限制,由此带来的必然是城镇化的实至名归。

    具体到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上,它亦是政策性的转身。譬如,根据教育部2014年6月发布的《2014年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省会及以下城市就业,可以凭毕业证、报到证(针对应届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文件就办理落户手续。从允许高校毕业生在省会及以下城市落户,到允许他们在“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的所有城市中落户,这是看得见的政策拓宽与突破。

    如何来看待此种政策性的突破性?一种观点在于,“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条件并未成熟。大量涌入的人群,很可能使城市陷入公共资源的紧张之中。如此说法看似言之有理,但其中大有谬误。审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首先应该被看到的,其实是城市的受益而非其他。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让这些高素质人员不致因难以落户,而流失到其他城市,必将推动就业,吸引更多的优质人力资源,让城市本身受惠。

    诚然,让大量人口落户于城市,加快城市化进程,确实会衍生出公共治理上的压力,会导致城市公共资源蛋糕被“瓜分”。但要看到压力,更要看到由此而生的机遇。浅层次而言,大量人口落户城市,必将带来住房出行等多方面的需求,可能缓解当下的城市房地产运营困局。深层次而言,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当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城市发生联系,同样意味着对城市发展机遇的提供。譬如劳动力数量的增加,譬如整体消费能力的扩大,譬如行政改革的推进可能更容易。

    尽管有着“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的前提,但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依旧是我们这个时代户籍改革的“大事件”。或许还会有压力,但全面放开落户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城市。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细则,让城镇常住人口尽早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真的做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准备了吗?方向已然给出,各个地方当迅速转变观念并行动,让放开落户限制被完整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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