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有效身份证明。
2. 城镇职工,并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就业证明。
3. 申请时在城市或城镇持续居住至少6个月。
4.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或者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且离退休金、生活费或伤残抚恤金收入在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下,或者无收入。
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并且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连续缴存满3个月。
7. 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8. 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在贷款申请地拥有固定住所。
9.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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