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每个地区对于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划分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需要由所属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以及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对其进行审核,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才可以购买。
长沙经济适用房的办理条件如下: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长沙市具体情况确定。
(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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