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找新银行,找寻一家能够为住房贷款得出更高利率特惠的接收银行。
2、备齐申报材料,包含原先的借款协议、买房合同、房产证影印件(无影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个人收入证明、还贷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银行存折影印件),到接收银行营业网点填好“转按揭”申请表格。
3、信用查询,申请办理后,欲“转按揭”者须受权接收银行开展“个人征信档案资料”查看。
4、记录要优良,若申请人个人征信记录中沒有故意托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七个工作中日内做出审理“转按揭”的决策,另外会电话通知申报人;若个人征信记录中有托欠贷款或刷爆透支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很有可能会回绝接收“转按揭”。
5、提早还完款,得到接收银行认同后,向原先的贷款派发银行申请办理提早全额的还款。因为很多银行规定“提早全额的还款”须提早一个星期申请办理,因此此全过程大概必须一个半月。
6、签署新合同书,向原贷款派发银行提早全额的还款并拿回质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营业网点签署新的本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
7、再次办质押,拿着房产证、全额的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示)、与接收银行签署的本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到各房子所在城市房子预告登记单位(一般在房交所),先申请办理解押办理手续,后申请办理新的质押办理手续。
8、办理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办理手续、质押办理手续交到接收银行。
查看全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