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另一半、父母、子女、尽了关键赡养义务的离异儿媳妇或是离异姑爷、名叫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宝宝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规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另一半、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逐渐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沒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联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联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联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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