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
合并方式
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2: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
合并方式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职工能够提供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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