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营性用房而言,签署、变动、停止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上材料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手续。而住房用地,暂并不办理备案,但为了有效控制承租人的利益,建议还是登记备案,不然就可能会发生出租人并将房子租给别人状况;一样,出租人正面临着承租人违法将房子租给别人风险性。比如: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啦,但凡于北京范围之内出租的房屋都需要到房屋所在区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租赁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手续。假如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老外,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国土规划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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