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新政策要求,宁波市户籍的(包含市六区户籍及其余姚市、慈溪市、慈溪、宁波象山户籍),在市六区范围之内并没有住房,可较多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买2套住房;在市六区范围之内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从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住房;在市六区范围之内已有2套或以上住房的,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宁波市户籍住户打限购证实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2、非当地户籍农村居民申请办理购买限购区域内新创建产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提供自买房之日起前3年之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或以上,且没有补交的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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