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出售】房屋已经网签,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正在按月还款,2016年9月交房

    暂无回答
    2016-07-02 14:41:19
  • 虞城花寺房屋出售?

    答:你好是的,有房屋出售,具体信息你可以到赶集网上看看,望采纳,谢谢
    2016-07-02 08:28:44
  • 房屋出售信息怎么写

    答:您好, 房屋出售告示(房屋出售广告)主要写明您要出售房屋的地段、小区、产权、面积、户型、结构、楼层、朝向、建筑年代、装修程度、屋内设施以及出售价格等内容,还要写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售房告示(售房启示)要求以简单的格式、通俗的文字、清晰的条理把将要出售的房源信息展示出来。售房告示(售房启示)可以说在大街头小巷随处可见。望采纳
    2016-06-30 13:01:43
  • 青白江哪里有农村房屋出售

    答:您好,您可以下午当地的中介或居民,望采纳
    2016-06-30 11:01:47
  • 层高4米以上房屋出售

    答:您好,建议咨询当地的中介,望采纳
    2016-06-06 08:53:08
  • 重庆房屋出售后多久才能申请公租房

    答:您好这个的话,还要具体看您当地政府的规定,建议您去问问望采纳,谢谢
    2016-05-30 18:24:11
  • 孝义房屋出售信息2016小复式

    答:您好,您可以上楼盘网或赶集网查询,望采纳
    2016-05-30 13:24:12
  • 房屋出售后没过产权拆迁补尝费给谁最新解释

    答:您好!拆迁补偿都是政府统一规划的,建议您到政府去问问望采纳,谢谢
    2016-05-29 15:50:22
  • 马村工小附近房屋出售

    答:您好!是有的,建议您找中介进行咨询或是上赶集网进行查看。望采纳,谢谢
    2016-05-22 08:03:24
  • 杜桥房屋出售60平方

    答:您好!建议您张贴租房公告或是直接去中介公司进行挂单。望采纳,谢谢
    2016-05-18 13:16:01
  • 有盛和家园,盛泰家园,兰景园,二手房屋出售吗

    答:您好!您要找二手房的话,可以先去找中介问问。他们手里都有很多资源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17 11:56:20
  • 沙溪镇碧桂园珑庭还有房屋出售吗

    暂无回答
    2016-05-11 17:30:10
  • 农村房屋出售后户口迁出,还有没有宅基地管理权

    答:您好!出售后一般没有了宅基地管理权了,因为你已经把所有权利卖给了别人望采纳,谢谢
    2016-05-11 09:52:31
  • 夏河廉租房二区房屋出售的有吗?

    答:您好,您可以上智房网或59同城查看,望采纳
    2016-05-10 16:47:52
  • 句容郭庄农村房屋出售合法吗

    答:您好,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一、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一条规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农村土地过多地被用于宅基地,从而保证耕地的数量不至于减少。该规定不是禁止或限制村民转让其宅基地。二、从法律关系来说,农村私房系农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国家保护个人的房屋所有权,所有权人有合法的处分权。①房屋所有权不能离开土地使用权而单独转移,如果以宅基地使用权禁止转让为由而否定房屋所有权转让,不仅剥夺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而且将导致由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因房屋的存在而受到阻却的结果。因此当农村私房转让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②当农村私房转让后只要受让人不改变房屋的用途而一直用作生活居住,那么改变的仅是房屋所有权主体,房屋的用途仍未改变,从而也不会引起宅基地设立目的的变更,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受让人。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将农村私房的购房人限定在本村或经批准回乡落户定居的无宅基地或其已有宅基地少于当地标准的范围内,并且须经有权机关批准,不满足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属地方性法规,且是在合同法颁布实行后制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来看,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④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农村私房的转让,因此农村私房转让后,其宅基地使用权是允许进行变更登记的。⑤转让人将房屋转让给受让人后,也有义务将宅基地的使用利益归属于受让人。你可以适当参考一下以上的农村房屋买卖合法内容。望采纳
    2016-05-09 17:48:21
  • 宁海滨溪小区房屋出售

    答:您好!那里三室二厅一卫的房价总价都在100万以上。望采纳,谢谢
    2016-05-09 09:29:21
  • 鹰潭市烟草公司房屋出售

    答:您好!建议上大型的房源网站查看,上面有很多相关的房屋出售信息,望采纳,谢谢
    2016-05-06 08:46:02
  • 鄞州区金庭家园小区最近还有房屋出售吗

    答:您好!现在这里还有房屋出租,看您想要什么样的,您可以先找附近的中介了解下,他们都很专业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05 16:57:59
  • 西宁市虎台中学附近有房屋出售吗

    答:您好!这里有房出租,您可以先上58同城或者赶集网找找看,一般信息都会公布在那上面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05 12:52:23
  • 西宁市虎台中学附近有房屋出售吗

    答:您好,您可以询问中介公司,望采纳
    2016-05-04 15:39:43
  • 钟公庙金庭家园最近还有房屋出售吗

    答:您好!这个您可以到赶集网上看看有没有~或者是找中介问一下望采纳,谢谢
    2016-04-30 09:39:32
  • 钟公庙万里江山最近还有房屋出售吗

    答:您好!应该是有的,建议您找中介或是找房产代理商进行咨询,望采纳,谢谢
    2016-04-28 16:35:18
  • 南漳县涌泉房屋出售 潭湾

    答:您好!建议您去与中介协商进行相关事宜的制定。望采纳,谢谢
    2016-04-26 09:59:46
  • 在阜阳市乡镇街道有没有门面房屋出售

    答:您好!应该是有的,建议您在路上多注意一些,观察一下有没有房东贴有告示。望采纳,谢谢
    2016-04-23 18:27:19
  • 购买人违反了“原价回购房屋”的约定将房屋出售他人该怎么办?

    答:我姓古,以前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妻子则在一家私有企业就职。结婚以后,我们借钱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没过多久,因为单位不景气我下岗了。在妻子的鼓励下,我开始下海经商。但苦于没有资金,于是我们把房子抵寸甲给银行,贷款15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由于没有经验,第一笔生意以失败告终,银行的还款期到了我们却拿不出一分钱。几经周折,妻子向朋友朱某借了一部分钱,并订立了一份合同,内容如下:(1)由朱某先替我们偿还贷款,而房屋过户在朱某名下,产权归朱某所有;(2)我可在5年内(即2005年5月1日前)以原价买回房子,如超过5年期限则朱某可以将此房产卖给他人;(3)在我买回房子期间,我们租住朱某的房屋使用,每年交纳一次房租,计4000元。协议订立后,朱某替我们偿还了贷款,但租金我们一直没有交过,朱某也从未催要。转眼3年过去,因为我经常外出谈生意,难以与妻子沟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并于2004年离婚。离婚后,我仍住在原来的小屋内。2004年1月的一天,朱某上门通知我说她已经将房卖了,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天是交房日期,让我马上搬走。她给出的理由是她是房屋的所有人,想什么时候卖就什么时候卖,而且我从未交过房租,违约在先。请问:朱某说的对吗?我该怎么办呢?律师专线解答古先生,朱某所持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您对所遭受的损失有权要求其赔偿,但对您欠朱某的房屋租金也应如数支付。第一,您与朱某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房屋买卖关系——买回合同。所谓买回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对其出卖的标的物保留买回权的合同,即附条件的再买卖合同。当出卖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向买受人发出买回的意思表示后,买受人有向买回人交付原标的物的义务,同时取得受领相应价金的权利。因可归责于买受人的事由使标的物交付不能时,买受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并未对买回权做明确规定,但在上述房屋买回合同中,您与朱某明确约定了自合同订立起5年内的房屋买回权,故朱某在处分已过户到其名下的房产时应受到一定的约束,即5年内您有权以原价回购该房屋,除非您5年内没有行使此权利或明确表示放弃,那么朱某方可将其出卖给他人。第二,朱某的主张于法无据。诚然,从2001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来至2004年,您并未交房租实属违约,但如果其欲处分由您租住的房屋时,她必须先履行催告义务。朱某可以要求您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您逾期不支付其才可以解除合同。再者,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朱某的行为还侵犯了您对此“出租房”的优先购买权。综上所述,朱某擅自将您尚有买回权的出租房屋不经告知便卖与第三人,是违反合同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可就所遭受的损失主张赔偿。至于您与朱某的房屋租赁合同虽因其行为具有瑕疵而不予解除,但对于房屋的租金您必须如数支付,否则您则因违反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症结所在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买回合同的效力及解除的条件理解不清楚。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您不仅可以要求朱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而且还可以根据“承租人具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出租房的权利”而向人民法院主张朱某和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而主张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已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切行为都应遵照法律的规定和步骤进行。
    2015-09-28 14: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