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房需要注销水电吗

    答:你好,不用注销的,但是在拆迁之前如果不住人的话是要办理停用的,以免产生费用。望采纳
    2015-12-08 18:10:11
  • 关于房子拆迁房租过期培偿信访材料怎么写

    答:您好,地被征收,没有向涉及房屋拆迁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房屋拆迁款的,如果当地政府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或者到上一级政府的信访部门控告。控告材料应载明:双方当事人情况、房屋被拆迁时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者公告内容、房屋拆迁补偿费落实情况和请求补偿事项等。望采纳谢谢
    2015-12-08 15:22:10
  • 直管公房拆迁房管部门乱感答案怎么办

    答:您好,可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或者当地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望采纳,谢谢!
    2015-12-05 15:50:04
  • 拆迁房分两套楼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两个土地证有一个写儿子的名字.儿子霸占一套楼合法吗?

    答:你好,不合法。现在城镇的拆迁赔偿基本上全按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再按照户口赔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两种都有可能性,这是因为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望采纳!
    2015-12-05 08:11:27
  • 皋新区皋埠镇塘下赵拆迁房什么时候分房

    答:您好,暂时还没公布分房时间。你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咨询。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
    2015-12-04 15:19:18
  • 新苏苑小区是拆迁房吗

    答:你好,这个的话那边是拆迁房的,望采纳
    2015-12-04 13:38:12
  • 家里拆迁房子被我爸卖了 可以申请无房户吗

    答:你好,各地标准不同 建议咨询政府。望采纳
    2015-12-03 18:35:42
  • 补偿房屋超出拆迁房房照面积部分按楼层收差价,但是我是按动迁顺序抓楼层的,当初协议里没这项,现在二五

    答:你好,给您看一个案例,就明白了。 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被拆迁的房屋存在着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实际不相符合、房改房登记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呢?笔者在重庆市某法院看到如下案例:2002年4月16日,原、被告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为:被告将位于云门镇新场街原房17号砖结构房2间,建筑占地4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房屋交给原告拆迁改造。其中住宅40平方米,非住宅40平方米。原告付给被告房屋拆迁款,搬迁补助费等。原告在原房处还面积48平方米的门市一个及住宅110平方米一套。2003年4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变更,使之符合拆迁管理条例及该片区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房屋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是:住宅11平方米,门市19平方米。本案在法院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房屋拆迁面积与房屋产权证面积不一致时,法院应当认定实际拆迁面积,其理由是,拆迁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指导性标准,应当允许拆迁人与补被迁人就补偿标准自行协商,自由处分其权利。而房屋的实际面积多于房产证上的面积,是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审查职责,与法院的司法行为无关。而原告取得了实际拆迁面积,按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就应当按照实际面积计算。第二种意见是,房屋拆迁面积与房屋产权证面积不一致时,法院应当认定房屋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其理由是:在拆迁活动中,无论是颁发公告,发放许可证,还是对拆迁房屋性质、拆迁面积的认定以及确定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标准,都在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是一种行政权力,人民法院不能擅自干预。当被拆迁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时,法院不应直接认定。从法律上讲,被拆迁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凡与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不一致的,必须以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这也是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告在房屋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之外,不经行政机关审批,私自扩充“地盘”,对这种“私挖乱种”现象,不能合法化。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拆迁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不予补偿就是不予认可未经房屋产权证确权的建筑设施。综上,房屋产权证所确认的房屋面积,在没有充分的相反证据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法院依照第二种意见对本案做出了判决。2003年10月,法院以双方所签协议显失公平为由作出判决:将原、被告于2002年4月16日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更为:(1)原告在原拆迁房屋处,还给被告门市1间,等面积(19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500元计价,超面积部份按每平方米2300元计价;(2)原告在原拆迁房屋处,还给被告住房一套,等面积(11平方米)部分,原房折价每平方米300元,另按每平方米62元补差结算,超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380元结算。我国虽然不是判例制国家,但是从上述判决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实践中,当涉及房屋拆迁房产证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时法院的审判倾向。我们知道,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都会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直接关系到拆迁双方的重大经济利益,而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的认定就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对于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是、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根据上述规定,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在拿到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以后,应该认真检查该报告对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否与该《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二条或当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特别规定的规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该及时向估价机构和拆迁人提出异议。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在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在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出来后,如果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但是我们要知道,估价专家委员会的复估只是针对估价报告的技术问题出具的书面鉴定,并不是进行实地现场的再次调查评估,因此如果对于评估面积的丈量有错误或者依据有错误,在复估中是不能被纠正的。那么,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怎么做才能维护被拆迁人的拆迁利益呢?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违章建筑面积明确规定不予补偿,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而房地产的建筑面积、用途、建成年代、结构等重要因素均依据房屋权属登记的内容为准。如何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这就必须了解房地产权属证明上登记的内容,依据登记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土地使用状况等情况,结合房地产市场进行估价。如果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误差,如何认定呢?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必备要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产权登记的面积以测绘的面积为准。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或者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规划的面积,产权证上的面积大于或者小于房屋的实际面积等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范围、性质、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拆迁时不予补偿。需要变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变更建设规划许可证,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的,应申请测绘,按测绘的面积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改房权属登记的面积应该是房屋的建筑面积,而不是享受折扣后的房屋面积,在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只要在备注中说明参加房改的面积等于建筑面积减去厨卫折半的面积减去阳台和楼梯的面积即可。在拆迁时这部分房改房可按实际丈量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同时由产权登记部门按规定出具产权认定书。在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明确后,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基本可以得到确定,即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等。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满意请采纳!
    2015-12-03 18:21:53
  • 我是拆迁房户,以前53平,玩104平,添5l平,能否用这房房贷

    答:您好,如果您的这套房子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贷款,如已经取得,并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是可以贷款的。望采纳谢谢
    2015-12-02 19:50:13
  • 我拆迁房应该拿117平方,可是安置房只有109平方,多余平方需要补差价吗

    答:你好,需要看您当地的拆迁办以及相关政府的规定,建议先反馈给当地的拆迁办或是保障房管理处。望采纳!
    2015-12-02 19:07:11
  • 我在农村镇上买了一个拆迁房可以贷款吗?

    答:你好,这种情况是很难贷款的,不过还是建议你去银行试试。望采纳
    2015-12-02 18:41:06
  •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冒充一房东将以划为拆迁房 租给了我

    答:你好,这个的话你可以拿着合同去告他们的,望采纳!
    2015-12-02 17:36:57
  • 辰丰苑停车费每月150元,为什么拆迁房还那么贵,其他小区才80!坑嗲啊

    答:你好,物业收停车费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出具相关发票,才能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否则就是乱收费。你可以向315投诉,或直接向物业管理部门也就是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科投诉其乱收费的情况。望采纳,谢谢。
    2015-12-01 18:55:15
  • 拆迁房没拿到,儿子到结婚年龄了可以申请婚房面积吗?

    答:你好, 只要户口没迁出,就享受拆迁待遇。具体的详情建议咨询当地的拆迁办。望采纳!
    2015-11-25 18:44:31
  • 拆迁房没拿到儿子到结婚年龄了可以申请婚房面积吗?

    答:您好,只要户口没迁出,就享受拆迁待遇。更多详情可以咨询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2015-11-25 18:40:14
  • 铁路拆迁房赔偿后未拆,铁路会如何如何处理

    答:你好,一般拆迁房的话,既然已经赔偿了,肯定是会拆的。望采纳!
    2015-11-25 18:23:45
  • 石门304线拆迁房安置公示杨秋菊安置房公示

    答:您好,请咨询拆迁办或者关注住建委网站,望采纳,谢谢
    2015-11-25 15:01:48
  • 夫妻离婚后,拆迁房户主的一套卖掉后,夫妻另一方的房子可以做户主的名字吗

    答:你好,这个的是不能,离婚了户口上已经没有了望采纳1
    2015-11-25 14:21:19
  • 我买拆迁房户头改为我的名下是否影响我单位福利房

    答:你好,主要是看你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如果已购买了单位的公房,则你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包括面积补偿在内拆迁补偿。如果没有购买单位公房,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现在购买单位公房,然后做为被拆迁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相关规定: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被拆迁人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望采纳,谢谢。
    2015-11-23 18:54:57
  • 我想问下关于张家港南沙拆迁房 房产证的问题要去当地什么地方咨询?

    答:你好,拿身份证到管理你们片区拆迁的拆迁办或者街道办咨询,望采纳
    2015-11-23 13:45:37
  • 微山吧夏镇马楼拆迁房怎么补助的

    答:您好,您好,请咨询拆迁办或关注当地政务网,望采纳,谢谢屋征收补偿、安置(一)该片区房屋主要有办公用房、住宅房屋(含已房改过的单位住宅、集资建房住宅、公有住房等)、“住宅改非住宅”、企业生产厂房等类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二)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或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或由国土部门依法确定。(三)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1、已房改过的单位住宅和集资建房住宅,由评估机构依据房屋的位置、结构、建设年限、新旧程度、土地性质及室内装修等因素予以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安置房价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及方法(1)被征收人按征收主房面积1:1的比例确定安置面积,最多只能选择两套安置房。配房、储藏室、车库面积不计入安置面积,只予以评估补偿。(2)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利益,原则上实行集中统一安置,安置房设计为多层和小高层楼房。选择小高层住房的,免去5平方米安置面积的差价结算作为物业费补助。(3)安置房户型设计为:70㎡、90㎡、110㎡、130㎡四种。临时安置补助标准1、搬迁补助费(搬家费):征收范围内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给予一次性搬家费500元;营业用房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1000元。2、公有住房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临时过渡费;营业用房按营业面积24元/ m2一次性支付临时过渡费。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用房按500元/月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营业用房按营业面积每月8元/ m2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并支付每月10元/m2的停产停业损失费。4、安置过渡期限为24个月,先期支付被征收人18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其余临时安置过渡费在交付安置房钥匙时据实结算。安置过渡期限因征收人责任造成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月加倍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望采纳谢谢
    2015-11-18 18:06:45
  • 微山吧夏镇马楼拆迁房怎么补助的

    答:您好,请咨询拆迁办或关注当地政务网,望采纳,谢谢屋征收补偿、安置(一)该片区房屋主要有办公用房、住宅房屋(含已房改过的单位住宅、集资建房住宅、公有住房等)、“住宅改非住宅”、企业生产厂房等类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二)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或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或由国土部门依法确定。(三)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1、已房改过的单位住宅和集资建房住宅,由评估机构依据房屋的位置、结构、建设年限、新旧程度、土地性质及室内装修等因素予以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安置房价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及方法(1)被征收人按征收主房面积1:1的比例确定安置面积,最多只能选择两套安置房。配房、储藏室、车库面积不计入安置面积,只予以评估补偿。(2)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利益,原则上实行集中统一安置,安置房设计为多层和小高层楼房。选择小高层住房的,免去5平方米安置面积的差价结算作为物业费补助。(3)安置房户型设计为:70㎡、90㎡、110㎡、130㎡四种。临时安置补助标准1、搬迁补助费(搬家费):征收范围内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给予一次性搬家费500元;营业用房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1000元。2、公有住房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临时过渡费;营业用房按营业面积24元/ m2一次性支付临时过渡费。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用房按500元/月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营业用房按营业面积每月8元/ m2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并支付每月10元/m2的停产停业损失费。4、安置过渡期限为24个月,先期支付被征收人18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其余临时安置过渡费在交付安置房钥匙时据实结算。安置过渡期限因征收人责任造成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月加倍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
    2015-11-18 18:06:40
  • 拆迁当事人双方对拆迁房产评估报告有异议时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建设部印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中规定: 第十九条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第二十条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第二十一条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望采纳,谢谢!
    2015-11-18 18:02:38
  • 拆迁房没灭籍,产权证已经给了开发商了,开发商也找不到了,怎么样实现灭籍

    答:您好,局属房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办理灭籍手续:一、已定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二、因建设项目需动、拆迁的房屋三、固定资产到报废期的房屋四、其他需拆除的房屋房屋遇拆迁之前,都要办理灭籍手续。根据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需要拆除的,拆迁人(开发商)应当在拆除前持灭籍申请书、房屋权属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规划平面位置图及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灭籍,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放灭籍证明,并缴回原房屋权属证书。  办理灭籍手续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旧房原籍没有注销的话,那么新房的产权证就将无法办理,因为此时原产权证还在。一旦不办理房屋灭籍手续就拆除房屋的后果,会人为地造成产籍档案资料与现地实际不符,导致房屋旧档案不能撤消,图纸不能消图。新房建成后,将造成“新房压旧房”的局面,栋号也不能重编,不能建籍立档,如此将直接造成产权产籍管理上的混乱。房屋因自然原因或者征收拆迁等人为原因造成房屋不复存在,在房屋登记中称作房屋灭迹。 望采纳谢谢
    2015-11-18 14: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