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答: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017-03-28 11:02:34
  • 二婚婚后购房,房产证从一而终只写一方名字,对方导致婚姻破裂,并强力提出离婚,卖房,然而另一方目前没住处,该怎么分配?

    答:1、如问题购房是两人一起承担购买并交付的月供,离婚后由两人决定变卖或卖给一方,由另一方出资购买。或全部变卖两人均分。2。如单人交付月供,离婚后交付月供一方可对未交付月供一方做出一定赔偿。
    2017-03-21 09:36:26
  • 买房贷款,本人未婚,但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的,怎么办

    答:未婚买房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需同时出具未婚证明,这个很重要)。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2017-03-15 09:05:59
  • 有没有律师朋友!婚姻财产分配问题

    暂无回答
    2016-12-18 09:05:26
  •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独有,现在婚姻完好,请问:这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暂无回答
    2016-12-17 09:36:34
  • 律师以案说法:婚姻法新解释生效后房产怎么分

    暂无回答
    2016-12-15 15:51:05
  • 中外婚姻中介所的经营方式

    答:您好一般每个地方都不同
    2016-12-04 11:09:01
  • 女生发了一张民政厅办事楼层对应号的图片,然后说我决定要去5楼,5楼是婚姻登记处,是她要结婚了吗

    答:您好能说清楚点吗?谢谢
    2016-12-03 09:35:21
  • 二次婚姻后所买房屋如已公证给一方子女其配偶还有房

    答:您好,这是两回事,子女是子女的,父母是父母的,望采纳
    2016-11-28 14:13:27
  • 武夷山市涉外婚姻登记地址在哪里

    答:您好!建议咨询当地的居民或用百度地图定位查看。
    2016-11-26 19:26:39
  • 我和父亲申请公租房它说要我父亲的婚姻证明

    暂无回答
    2016-11-24 21:40:06
  • 我父亲申请公租房它说要父亲的婚姻证明父亲都九十高龄了,那时候没有结婚证民政局不开婚姻证明怎么办

    答:您好个人建议去相关部门询问
    2016-11-24 21:31:52
  • 老公出轨妻子要求财产公证违反婚姻法吗

    答:您好这是违反的
    2016-11-24 18:57:13
  • 有谁办过婚姻惯例公证的

    暂无回答
    2016-11-23 20:09:57
  •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认证手续

    答:涉外公证总是与认证结合在一起的,当事人将相关的文书进行公证后,还需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证。认证的过程就是有关职能认证机构对经过公证的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上的印章或者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别的过程;认证的目的就是向国外相关机构和人员证明文书上的签字或者印章属实,是经过一国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确认的,这样才具有真实可信。在涉外法律事务中,公证认证总是结合在一起,一国政府职能部门的公证对法律文书的内容及合法性进行确定,外交部门的公证则是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印章或者签名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而使领馆的认证则是对外交部门的印章或者签名进行有效性确认,经过层层确认后之后的国外法律文书,国内法院便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进行使用了。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1.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应在国内申办公证书。我国一些公民出国前未办妥涉外结婚公证,出国后则要求使、领馆予以公证,如等。由于使、领馆对发生在国内的行为或事实不便进行核查,因此,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2. 涉外离婚公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1.与我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2.与我未建交国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3.外国驻中国使馆和总领馆(包括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其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出具的公证书,如该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政策和规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二、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如何办理?程序、手续有哪些?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包括涉外结婚公证认证和涉外离婚公证认证,这里面涉及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离婚的情形,也涉及到中国人到外国结婚、离婚的情形。具体说说来,如下:(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 1.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明;(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件;(3)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4)如果离过婚的,还须持有有效离婚证书正本;(5)丧偶的,还须持有死亡认证本。以上文件,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以及配偶死亡证明等均需经过外国人在中国离婚的。 中国公民为原告向国内法院起诉要求同外国公民离婚,中国公民需要向法院提供如下文件:(1)起诉书;(2)结婚证;(3)原告身份证明。其中,因为结婚证是国外机构颁发,所以先要将该结婚证拿到颁发国进行公证,然后再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我国外交部门认证,经过这一系列公证认证手续后才能被国内法院采信。(二)中国公民在外国的婚姻 中国人在外国的婚姻,需要的材料各国有不同的规定,要根据各国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如在结婚问题上,日本的法律规定:在女性离婚或者前一次婚姻被撤销不足六个月内,不得结婚,如果我国公民在离婚后又到日本结婚,那么她就需要提供离婚已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该证明要向被日本婚姻登记机构认可就必须经过涉外婚姻公证认证了。再比如,离婚问题上,双方在我国结婚,男方后来到美国生活并行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他需要向美国法院提交结婚证,该结婚证必须是男方回国或者委托国内的律师、朋友进行公证认证过的,美国法院才会认可。同样,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国外注册结婚,结婚证也不能直接被我国法院认可,也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国内外交部门的认证之后才能被采信。以上几个方面只是简单的列举,实践中的涉外婚姻案件远比上面提到的复杂,到底哪些文件需要办理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手续,总的原则是:只要是不是该国家颁发的法律文件或者是当事人在一国生成需要拿到另一国使用的文件,都需要经过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手续。三、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程序怎样?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同样,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关于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1.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公证(包括1.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2.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公证,支付2.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公证,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样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并无明确要求。3.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3.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四、目前我国内地可以办理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手续的机构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五、在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最好马上做认证手续。因为有的公证书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果办理完公证后六个月仍未认证,则该公证书本身就已失效,领事馆也不可能对此进行认证。(二)公证和认证手续应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办理。比如不能在北京做了公证后再拿到上海做认证,这是不可以的。(三)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当事人在向有关机关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如果在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如何办理,或者办理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办理需要哪些证件、材料,涉外婚姻公证认证需要哪些手续、程序,以及涉外法律文书的公证认证办理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2016-11-22 18:56:52
  • 老年人卖二手房开婚姻证明需带哪些证件

    答:您好,领取结婚证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望采纳
    2016-11-19 17:41:29
  • 办理暂住证有孩子 我说没有会不会查的出来不给办理?还有婚姻已婚报的未婚会不会给查?

    答:您好!这个建议直接到相关部门去
    2016-11-07 20:57:28
  • 刚接婚就有了孩子,孩子一岁提离婚分房产,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告她婚姻欺骗,不分财产吗

    答:您好!建议您最好找律师进行咨询解决,一般情况下,只要您的证据齐全,是可以有相应补偿的。望采纳
    2016-10-19 08:32:48
  • 阳光城自助房婚姻状况复议可以不是本人去吗

    暂无回答
    2016-09-19 12:41:13
  •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男方还贷,如果婚姻破裂,房产该怎么划分?

    答:您好!这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还有是不是婚后买的,一般来说,都是平分望采纳,谢谢
    2016-09-14 13:15:58
  • 二手房过户两段婚姻以哪个为准

    答:二手房过户涉及法律问题较多,一般情况下,过户双方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应该根据房屋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如果您正在考虑与前配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和沟通,同时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房管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您的房产问题涉及到两个不同的婚姻阶段,通常情况下需要了解您的个人情况才能得出具体的答案。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处理此类法律问题应该由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机构来进行。
    2016-08-23 12:35:49
  • 婚姻期间按揭房在我名下男方是共有人,离婚后按揭房归男方,由于男方

    答:您好!您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望采纳
    2016-08-07 10:39:04
  • 涉及到婚姻中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的问题

    答: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的母亲病逝死亡,则A君的父亲与母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死亡而自动解除,(死亡是婚姻关系解除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则产生继承。关于该处房子:虽然房屋产权证明上面登记的是A君父亲的名字,但是一方面从事实上来说:是A君父亲母亲共同出资购买的,这需要证据证明,证据可以包括:其母亲的出资证明(如银行汇款备注记录)、双方亲友的证明……等。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A君母亲出资,那么也不用担心,最新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达到一定年限,该房屋可以视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如果A君父亲母亲之间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制,那么就按照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合理分割。A君父亲和母亲一人一半,其次,A君母亲的一半产生继承,如果存在遗嘱,则优先执行遗嘱内容,其次,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即A君父亲)、子女(即A君)、父母(即A君母亲的父母),三人均分A君母亲的一半房产份额。当然均分是理论情况,是一般情况,实践中数额可能会变动,考虑到照顾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的利益。最后我还想说的一点就是:A君父亲在A君母亲死后又娶的行为是为法律所保护的,其子女不得干涉其婚姻自由。另外,只要A君的父亲未支付A君规定数额,则A君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2016-07-28 13:15:11
  • 房屋过户,买房双方需要带什么证件,户口证明复印那一页,房屋用提供婚姻证明吗

    答:你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流水收入证明
    2016-07-06 22:08:00
  • 房屋过户,买房双方需要带什么证件,户口证明复印那一页,房屋用提供婚姻证明吗

    答:你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流水收入证明
    2016-07-06 2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