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福利房归属问题?

    答:您好,可以主张归您所有。
    2015-05-28 11:49:00
  • 我买的二手房是卖方的单位福利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卖方说他当时单位也没有给,怎么办呢?

    答:您好,要先办理上市交易才能进行正常买卖。
    2015-05-24 12:12:00
  • 关于残疾人购买二手福利房有何优惠政策?是否能贷款买?

    答:残疾人子女买房暂时还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对家庭困难的低保户,各地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建造一批价格便宜的经济适用房,买不起房的可以提供租金非常便宜的廉租房。你可以到当地街道和居民委去咨询和申请,让他们帮助你解决。供你参考。只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还要看当地有没有建设经济适用房。到建委去打听即可。
    2014-03-27 00:00:00
  • 关于福利房拆迁补偿问题

    答:分商业动迁和市政动迁,不知道你们属于哪种,政策是不一样的
    2014-03-23 00:00:00
  • 购买福利房怎么能保障利益

    答:这个房子最好不要购买,没有任何保障的
    2014-03-22 00:00:00
  • 我有福利房,有房本,属于几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利率多少?如何弄最便宜?

    答:按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每月连本带息约:1050左右。希望您的问题得到解决。
    2014-03-12 00:00:00
  • 福利房面临动迁过户

    答: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详细说明: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2014-03-11 00:00:00
  • 商品房、福利房、小产权房、集资房区别是什么

    答:商品房就是经过开发商开发的房屋%7E土地是交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小产权房屋就是只有整幢房屋的产权证不能分割到户的房屋集资房:属于单位出面集资建造的一种单位福利性质的分割给本单位的职工的一种福利房。集体房就是由单位建造分配给单位的职工居住的一种房屋,所有权归单位所有,职工只有居住权,没有所属权。
    2014-03-08 00:00:00
  • 夫妻一方的福利房是共同财产吗

    答: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个人无论是谁所得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果不是就不行。谢谢采纳!
    2014-03-07 00:00:00
  • 购买福利房能过户,通过什么程序?

    答:找当地专业的房地产中介问问
    2014-03-04 00:00:00
  • 福利房没有房本,能不能买?

    答:交易有风险,福利房,有本的还可以考虑,这样的最好慎重,它只能在本单位之间交易
    2014-03-04 00:00:00
  • 单位福利房的纠纷

    答:最少赔你10万,人民币在贬值的
    2014-03-01 00:00:00
  • 关于福利房,房改房问题!

    答:四套房怎样房改
    2014-02-26 00:00:00
  • 福利房买卖问题

    答:福利房一般是绿色的房产证薄,那么首先就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换成红色的本才能上市交易.换本的时候会交纳费用的.红色房产证出来后,才可以按正常的手续去更名..
    2014-02-26 00:00:00
  • 家里有套福利房,有房产证,再买贷款,算不算二套?为啥呢

    答:现在买应该不算,不过等过段时间就不一定了,现在全国房产信息联网正在办理肯定会有问题的
    2014-02-22 00:00:00
  • 在单位购买无产权房算是福利房吗?

    答:主要是看你们单位是不是有补贴。如果你买的房屋价格低于市场价,同时,单位还对购房人的资格作了限制的话,应该算是福利房了。
    2014-02-17 00:00:00
  • 我的房子是否算福利房

    答:如果你买商品房是不受影响的.
    2014-02-15 00:00:00
  • 我家房屋农村有房产证宅基地房屋7间以前单位分过福利房现农村城市规划房屋被占用政府不认每人搬迁户35平方

    答: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仅法律渊源比较零散,并且各个地方的规定和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下面简要介绍征地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一些基本知识。一、土地征用什么叫土地征用呢?土地征用也简称征地,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城镇化、工业化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给予法定补偿的行为。简单说,原来的地是属于村集体的,经过征地手续后,土地就属于国家的了,国家给予相应补偿。听起来象做生意一样,一方交货,一方给钱。其实,征地与交易有根本区别:交易的双方是自愿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征地则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间存在着非平等的上、下级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受行政法律或经济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征地工作中也许还存在着被征用土地一方不自愿性和征用土地一方的强制性。我国的土地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于我国的土地存在着“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国家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建设,就必须办理征地手续,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后才能开发建设。二、征地的基本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批准程序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事情,农村集体和农民不参与其中的工作,在这里仅作简要的介绍;实施程序的每个步骤都涉及到被征用土地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需要农民朋友的积极参与,故做详细的介绍。(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分为5个步骤: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征地的批准权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在广西境内征地,只有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征地,并且,征用的土地之中包含有基本农田的,只有国务院才有权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征地的实施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值得注意的是,市辖区政府虽然与县政府同级,但法律规定市辖区政府不能作为征地的实施机关。征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的国土资源局承担。征地的实施程序主要分为六个步骤:第一、发布征地公告;第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四,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五,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六,土地交付。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的主要公告有2个,一个是征地公告,一个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都非常重要,为了规范土地征用的公告工作,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先说第一个公告,也就是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的目的是向被征地单位告知征地的事实与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和期限等重要内容,标志着征地实施工作的开始。如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和安置登记手续(《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4条之规定)。(1)征地公告的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征地公告的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有4个方面:①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②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③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或者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能范围履行登记机关之职。(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所有权人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生产队).使用权人一般指承包土地的人、房屋等建筑物的主人等。(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证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等证书,比如:1962年的“四固定”证、山界林权证、房产证等等。(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补偿以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可能有的村集体不同意征地,或者征地补偿标准低,因此不愿意办理登记;或者错误认为不办理登记,国家的征地机关就执行不了;或者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担心得不到补偿。这些想法是错误的、担心是多余的,办不办理登记,都不影响征地的进行,也不影响补偿,只不过补偿的数额以土地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①被征用土地的情况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是征地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方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4-02-15 00:00:00
  • 企业卖的福利房是从小产权房吗

    答:这种房子一般都可以变成大产权的房子,您只需要花做房改的费用就可以了,这种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属于小产权。
    2014-02-14 00:00:00
  • 我想问一下退休以及丧偶的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么?不过在深圳2004年曾转让过一套单位的福利房给子女。

    答:可以,只要名下没有房产或小于60平的的房产都可以买,前提是还要满足其他条件
    2014-02-14 00:00:00
  • 单位福利房产权和继承问题

    答:你说的对,房产证只有你父亲的名字房子也是他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所以你父亲的赠与合同只能在他个人拥有的财产份额内有效。。
    2014-02-13 00:00:00
  • 因朋友的朋友借名购买单位福利房,我丧失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能否要求补偿。

    答:折一半房价给你。
    2014-02-11 00:00:00
  • 我儿子才22岁,可以购买限购房吗?如果不能,我和我老公只是在94年在单位买了一套50平方的福利房,从

    暂无回答
    2013-10-14 23: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