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和北京廉租房入住程序

2015-02-04搜狐焦点网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和北京廉租房入住程序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和北京廉租房入住程序

2015-02-04 09:06:34 /chenliuyong /搜狐焦点网

一、北京廉租房申请:

1、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3、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4、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二、北京廉租房初审:

1、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2、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北京廉租房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四、北京廉租房公示:

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

五、北京廉租房备案:

市建委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通知单》。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bj/news/201502/1591678

570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99154 转 1681。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