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落地!

2018-05-16楼盘网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成都市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今(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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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落地!

2018-05-16 08:52:26 /xiemin /楼盘网

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努力做到职住平衡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成都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成都市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今(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以及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具有相关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相关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相关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相关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同时要求,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努力做到职住平衡

《通知》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此外,《通知》还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新政策即日起开始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新政实施后,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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