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前 不得发布预售广告

2021-11-20观点地产网

  1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新建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等方面作出修订。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广州: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前 不得发布预售广告

2021-11-20 11:41:41 /hualiangze /观点地产网

  办法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

  1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新建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等方面作出修订。

  办法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等费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强制买受人购买车位、接受装修或者接受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按揭、法律等有偿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得拒绝或者限制买受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

  关于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方面,办法提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应当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办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解除合同的,不得再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以该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后,该房源在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自动锁定。

参考价格:参考均价13500元/㎡

楼盘地址:龙腾北路望江大道交叉口

楼盘电话:400-819-0093 转 719

姓名:

手机:

 我已阅读并同意 《楼盘网用户服务协议》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changshu/news/202111/4814095

247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15295。

佳源江湾澜庭

龙腾北路望江大道交叉口

4008180066 转 015302

13500元/㎡

一键拨号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