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资金来源需要上下齐心协力

2012-10-24www.loupan.com

中央财政支撑着保障房建设,地方财政也要出力。保障房的资金来源,执行力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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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资金来源需要上下齐心协力

2012-10-24 14:07:40 /admin /www.loupan.com

财政部在去年的2月6号发文表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此政策为广大低收入者带来了福音。

虽然相比上年保障房资金来源有所增加,但是,如果具体落实执行效果不好,仍然不能解决资金缺口等巨大的实际问题。此次财政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目的就是促进2012年保障房建设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相比于2011年保障房建设,几年的任务依然繁重,据权威人士测算,2012年保障性住房需要资金接近两万亿,除去中央拨款,地方财政与社会投资等不容乐观,虽然增加了地方债权收入、个人住房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建设税收入也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但是,前面那“大三样”可谓是最大的基石,如何做好、做到位需要费一番心思和努力:

首先,应该加大中央政策实施力度,确保资金足额流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我国实行土地招拍制度以来,土地出让收入逐年攀升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也是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所以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依赖性很高,一些财政收入匮乏的城市表现更为突出,而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是以财政划拨为主,造成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

相关数据表明2010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达到29109.94亿元,扣除征地拆迁等补偿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为15714.34亿元,而其中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仅463.62亿元,仅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95,%,而中央要求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的规定目标显然没有达到。所以地方在保障房建设资金投入和运用方面仍然不足。

其次,虽然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逐年增加,并且幅度很大,但是国家拨款必定有限,而保障性住房资金规模大,所以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运用“创新的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刻不容缓。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立专门的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本金,利用国家政策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也可以用“政府出地,企业出资”的方式吸引社会机构参与建设。

再次,保障性住房成本有很大一部分是控制在各种税费上的,要想降低建设成本就要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保障安住建设成本,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基金免缴政策,一律免缴土地出让收入,落实营业税、房产税、契税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需要特别警醒的是,保障性住房资金运用管理一定不容忽视,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资金能专款专用,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以防资金滞留、挤占和挪用等发生。对于资金不到位、不落实、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做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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