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将享三年免征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2016-02-04新华社

原标题:公共租赁住房将享三年免征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公共租赁住房将享三年免征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2016-02-04 09:41:07 /wuqin /新华社

新华社电 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将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两部门明确,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推荐阅读:1、重庆楼盘贺岁档之买房哪家强

2、猴赛雷!春节送自己一套7字头房子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cq/news/201602/2176483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15379。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