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加快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

2016-05-16大同日报

为了全面保护大同历史文化名城,加快我市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府决定对古城范围内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大同市加快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

2016-05-16 09:50:53 /limin /大同日报

为了全面保护大同历史文化名城,加快我市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府决定对古城范围内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古城东、西、南、北城墙以内的平房和土楼房。

二、征收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由城区人民政府和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5年12月10日起到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和南郊区人民政府现场征收(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6年1月10日起搬迁、拆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古城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dt/news/201605/2293368

515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15520。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