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发布假房源 法院判决赔偿全部损失

2016-12-05京华时报

杨先生等7人通过北京兴远房地产经纪中心(以下简称兴远经纪中心)买房,在支付了430万后,发现房源竟然是假的。记者昨日获悉,大兴法院判令兴远经纪中心向7人赔偿全部损失430万余元,并退还中介费11万余元。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房产中介发布假房源 法院判决赔偿全部损失

2016-12-05 14:26:36 /fengyingjie /京华时报

杨先生等7人通过北京兴远房地产经纪中心(以下简称兴远经纪中心)买房,在支付了430万后,发现房源竟然是假的。记者昨日获悉,大兴法院判令兴远经纪中心向7人赔偿全部损失430万余元,并退还中介费11万余元。

据了解,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间,“房主”高某在兴远经纪中心登记信息,称她有多套房产出售。杨先生等人找到中介了解时,中介员工称该房为回迁商品房,70年产权,虽然目前还没有房产证,但房主可在付清全款后修改底单,并完成过户。

杨先生等7人在兴远经纪中心的居间服务下,先后与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半年时间内,高某先后收取购房款441万余元,其中一人支付了近百万元,兴远经纪中心收取杨先生等7人的中介费11万余元。

买房人事后发现,这是一个骗局,高某名义上卖房,实际为骗购房款。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除仅查获的729元外,其骗取的所有赃款已挥霍。

因此,杨先生等7人分别将兴远经纪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所损失的购房款及中介费。

兴远经纪中心辩称,杨先生等人与高某巨额购房款的交易,均是私下进行,兴远经纪中心没有收费。因为高某称其卖的是回迁房,并没有房产证,所以公司也很难核实到位,故杨先生等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中介工作人员在没有核对房源真实信息的情况下,便在公司网上进行出售,兴远经纪中心未有效监管也没有阻拦。大兴法院判处兴远经纪中心赔偿购房款,并退回中介费。

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但兴远经纪中心并无财产可以执行,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huangshan/news/201612/2519969

439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 4008180066 转 015332。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