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交房面积比合同面积少了怎么办?

2017-06-21搜狐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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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交房面积比合同面积少了怎么办?

2017-06-21 10:56:51 /wudan /搜狐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如果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法律是不予干涉的,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某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属违约行为。

 如果你们合同中没有约定,继续往下看,看看建设部的部门规章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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