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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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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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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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11.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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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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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北街西侧、解放西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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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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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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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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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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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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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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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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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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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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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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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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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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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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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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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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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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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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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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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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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介为16920元/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住宅、商务,零售商业功能和商务功能建筑面积占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且沿双龙街辅道一侧不得设置商业功能建筑。限高分界线以北建筑高度30-60米,限高分界线以南建筑高度50-8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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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13日至2017年03月06日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13日至2017年03月06日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6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3月0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3月07日09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2017年3月6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7年3月7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大楼)。
至2017年3月6日15时止,申请人不足三人(不含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3月16日15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7年3月1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7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20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垂询。
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联系人:何先生、刘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18395956364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分行、金华市建设银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银行帐号:1316832000000012008、19699901040004090-8、33001676735056153338-0008、380558361436000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