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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于2021年1月起征收房产税到底是真是假?
目前房地产交易买卖,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还没有实行,而近日深圳有消息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房产税征收,这则消息究竟是谣传,还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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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地产交易买卖,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还没有实行,而近日深圳有消息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房产税征收,这则消息究竟是谣传,还是真的?
12月1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发布信息显示,近日,网上流传“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称,对于蓄意编造、发布、传播有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请各类网络平台践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近日市场传闻,自明年1月1日起,深圳将开征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为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区域内的商品住房。
征收税率为:二套住房,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3套住房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2.5%/年征收等。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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