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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阳光郡规划总平图调整公告

2018-07-06 11:32 dengyuanyuan 有新动态提醒我

广西康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西江路与静兰路交界口的“中辰·阳光郡”住宅小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18年4月26日经我局批准。

现广西康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优化建筑使用功能向我局提出申请在规划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配套标准均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中辰阳光郡”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调整。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一)15号、16号、17号、18号楼调整建筑外轮廓线,建筑层数由三层调整为二层,建筑高度由15.85米调整为13.8米。

(二)19号楼调整建筑外轮廓线,建筑层数由五层调整为十二层,建筑高度由23.9米调整为60米。

(三)19号楼东部增加回车场和消防登高面,在西面增加回车场,同时在西部、南部和东部增加消防车道。

(四)19号楼东侧非机动车停车场地调整至15号楼与16号楼之间、17号楼与18号楼之间、19号楼北侧、12号楼西南侧。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广西康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调整的“中辰阳光郡”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18年8月6日前送至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17040、0772-2808110)。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18年8月6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中辰阳光郡”项目所在地

市规划局大门两侧公示栏

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lzup.cn。

公示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8月5日。

听证时间:2018年8月7日(星期二)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柳州市规划局一楼西会议室(中山东路24号)

听证会主持人:周祎(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员: 曾昭杰(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

记录员: 蒙广能(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

特此通告!

柳州市规划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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