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支付首付款 10月15日起施行

2023-10-04观点网

观点网讯:10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等方面。据了解,本通知调整事项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已受理审批业务不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烟台: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支付首付款 10月15日起施行

2023-10-04 17:32:17 /caiyunxia /观点网

观点网讯:10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等方面。

据了解,本通知调整事项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已受理审批业务不予追溯调整。原《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烟住征〔2021]2号)作废。

《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30%不变。

此外,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同时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此项提取政策受益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即职工本人家庭、双方父母家庭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均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meishan/news/202310/5158077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90207 转 072。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