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提出直管公房可租可售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6-11-21辽宁日报

记者从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沈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施行,这将为沈阳市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沈阳市提出直管公房可租可售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6-11-21 15:56:21 /liangchunmei /辽宁日报

记者从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沈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施行,这将为沈阳市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沈阳市现有直管公房3万多套180多万平方米,涉及多个住宅小区。直管公房产权归市政府,由沈阳市房产局代管。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直管公房的主要功能已从社会福利性向提升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转变,原有的直管公房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需求。

沈阳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沈阳市直管公房存量大,配套设施不全,缺乏有效规范,给直管公房使用、修缮以及产权管理带来困难,亟须通过立法加以完善和解决,使直管公房管理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过渡,推进直管公房管理的良性运营,实现国有资产有效监管。”

为解决住户反映强烈直管公房修缮问题,《办法》明确了直管公房管理、修缮费用的列支渠道、提取方式。特别是将高层电梯、高层消防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应急工程,保障修缮资金和维修更新及时。此外《办法》中明确了直管公房修缮责任、范围,杜绝推诿扯皮问题,确保修缮顺利开展。

维护住户权益同时,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沈阳市提出直管公房可租可售。《办法》提出,直管公房所有权可以有偿转让,要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出售。出租空置直管公房,按房屋租赁评估价格公开招租。《办法》也对承租行为做出要求,特别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转租、转借、调换、转兑房屋、擅自转让房屋使用权行为,确保房屋住用安全、有效规避国有资产损失。如果承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将解除其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panjin/news/201611/2499470

283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25143。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