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商品房合同:全装修须有空气检测合格报告

2018-02-23中国网

新华社杭州2月1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工商局最新修订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文本明确规定,全装修须有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浙版”新商品房合同:全装修须有空气检测合格报告

2018-02-23 13:48:09 /liushuangyu /中国网

新华社杭州2月1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工商局最新修订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文本明确规定,全装修须有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据了解,2018年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分为《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浙版”新商品房合同文本增加“商品房性质”,以区分为全装修住宅和其他类型商品房。在附件中增加:全装修住宅提供需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和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隐蔽工程图纸。

  而且,在“商品房交付条件”中补充全装修住宅应当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条件。“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中增加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应达到的标准。“销售和使用承诺”中明确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rz/news/201802/3102691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02410。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