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出炉 居民住宅受损,最高可获赔百万

2016-05-19

据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与财政部近日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开展实践探索。根据实施方案,保障对象为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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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出炉 居民住宅受损,最高可获赔百万

2016-05-19 12:04:33 /zhangyunxiang

据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与财政部近日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开展实践探索。

根据实施方案,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运行初期,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城镇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每户2万元

保险金额方面,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不同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

条款费率方面,运行初期,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为主,可单独作为主险或作为普通家财险的附加险。按照地区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拟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并适时调整。

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

赔偿处理方面,初期产品设计为定值保险,理赔时,以保险金额为准,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等制定的国家标准,结合各地已开展的农房保险实际做法进行定损,并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当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当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当破坏等级为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45家公司成立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

为顺利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前期,45家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发起成立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整合行业承保能力,搭建业务平台,建立承保理赔标准,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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