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期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往往写的是房屋预售面积,它与开发商交房的实际面积有时会存有误差。当房屋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出现误差时,购房人该怎么办呢?北京晨报记者邀请业内专家为大家解决这个面积误差问题支个招。

  情况一:误差≤3%

  2014年末,魏女士在北京买了一套期房,单价3万元/平方米。魏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该房屋预售面积为90平方米。

  2016年,开发商通知魏女士交房,魏女士才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是92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多了2平方米。魏女士想知道对于面积误差该怎么处理。

  爱屋吉屋法务部姜律师表示,“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交房的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时,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对于误差面积的房款据实多退少补。”

  “在上述例子中,由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购房人需要向开发商补交房款6万元。”姜律师说。

  情况二:误差>3%

  2014年,郑先生在北京买了一套期房,单价3万元/平方米。郑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该房屋预售面积为95平方米。2015年,开发商通知郑先生交房,郑先生才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为90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少了5平方米。郑先生没有提出退房,他想知道对于面积误差该怎么处理。

  姜律师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未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做出约定,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果购房人提出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房款退还给购房人,同时支付房款的利息。”

  对于购房人不提出退房,要根据面积误差的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交房的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姜律师说,如果交房的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人;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

  姜律师解释说,“在上述例子中,由于开发商交房的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所以开发商需要向购房人返还22.56万元。”姜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