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购房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2016-12-01太仓日报

太仓市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双方符合申贷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可贷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额度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太仓购房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2016-12-01 15:36:21 /xiongliwen /太仓日报

有市民来电咨询,其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太仓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双方符合申贷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可贷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额度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自2016年10月4日起购房并网签合同的,计算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tc/news/201612/2514905

763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91382 转 050。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