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为子公司3亿元贷款补充担保细节与条款

2018-07-13观点地产网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为子公司提供3亿元贷款担保一事,补充公布其中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细节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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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为子公司3亿元贷款补充担保细节与条款

2018-07-13 10:25:02 /wenzhoubj1 /观点地产网

7月1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为子公司提供3亿元贷款担保一事,补充公布其中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细节与条款。

据了解,在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提到,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经保证人同意,香江控股作为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查阅资料获悉,7月10日,香江控股发公告宣布为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此公告发出,香江控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7.2亿元。

本次担保后香江控股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为18.7亿元。其中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的余额约为17.7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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