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长沙市岳麓区地铁三号线山塘站5号出口直行260米
开福地铁5号线马栏山站
天心天心大道与新昌路交会处(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