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刘先生借钱给朋友,以房抵债遇到麻烦!今后抵债房注意什么?

2018-04-21百晓生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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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刘先生借钱给朋友,以房抵债遇到麻烦!今后抵债房注意什么?
济南刘先生借钱给朋友,以房抵债遇到麻烦!今后抵债房注意什么?

2018-04-21 09:35:39 /xining /百晓生2018

借朋友钱突然失踪,用房抵债

家住济南平阴的刘先生将自己的40万元借给朋友,然而朋友却突然失踪,后托人将自己房子的钥匙交给刘先生,并且捎话说同意“以房抵债”。本以为吃了“定心丸”的刘先生入住该房后,却发现每天来此找朋友讨账的人络绎不绝,这才意识到房产没过户就算是拿了钥匙入住也是一场空……

据了解,王某是在平阴县境内的一家私营企业主,近期以来,他以生产经营所需为由,经人介绍认识了居住在平阴县城的刘先生,以高息为承诺借款40万,同年4月,王某写下借据。8月份刘先生得知了王某失踪的消息,正当刘先生失魂落魄的时候,他却收到了一个意外的好消息,王某委托朋友将自己居住的商品房的钥匙给了他,并且说用此房折顶所借款项的本息。看到希望的刘先生这一下吃了“定心丸”,第二天就对王某的房屋进行粉刷整理,不久即入住该房。

之后的日子是刘先生没有想到的,入住以后几乎隔三差五就有人来找王某要账。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刘先生跑到一个法律服务所进行咨询,那儿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你居住在那儿本身就是没有依据的,虽然他欠你钱,也同意把房子顶给你,但在房产部门仍然是王某的房子,如果有人起诉王某,并申请查封王某的房子,你必须搬出去。”

万般无奈,刘先生于向平阴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日前,平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王某偿还刘先生40万元及利息,法院送达判决书,同样进行了公告。为了防止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王某的房屋,刘先生从诉讼开始就申请法院查封了王某的房产,而在他起诉后,又有几个人起诉了王某,并申请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法院均依法进行了轮候查封。

随后,刘先生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同意以现自己居住的房屋折顶债务,但执行法官告诉他:相关法律规定,为了防止债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以物抵债的财产必须进行评估、拍卖。

小编58同城了搜了一下,有这样的抵债房子,也在上面声明了。

上述的例子比较容易解决,大部分遇到的是开发商那里抵债的,这种该注意什么?

购买抵债房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必须要谨慎:

  (1)签订合同、付款之前一定要检查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指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能光听开发商的承诺肯定会有,一定要见证后才可签合同、付款。

  (2)不要盲目地签订认购书。认购书不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房价上涨时,开发商有可能会毁约,或者伺机提高房价,购房者如果不同意就不返还定金。

  (3)应当将房屋的价格、面积、交房时间、办理房产证的时间约定到购房合同之中,如果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在签合同时,应将售房约定价格写进合同,至于开发商与施工方之间如何结算,则应由他们之间签订协议予以明确,与购房者无关。

  (5)由开发商出具售房发票,发票必须要完备。

  (6)到房管局查询一下该房屋以及房屋所在地块有无办理抵押,如果并无办理抵押,风险不大,但如果抵押给银行或者施工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则需要注意谨慎购买,会影响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7)如果房屋仅仅抵押给了施工方,开发商出屋要经过施工方同意才可售房,最好找施工方确认一下,出售此房施工方是否同意,如果未经施工方同意,开发商再将房屋出售给你收取房款,您的利益会有可能受到损失,有可能会影响以后产权证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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