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税收新政不再提普通住房 住建部专家:并非已退出

2016-02-29澎湃新闻 作者:计思敏

其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此次《通知》中不再提及普通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而是直接按照90平方米面积上下来确定不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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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税收新政不再提普通住房 住建部专家:并非已退出
楼市税收新政不再提普通住房 住建部专家:并非已退出

2016-02-29 21:01:36 /shijing0731 /澎湃新闻 作者:计思敏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一线城市及非一线城市实行差异化契税政策。

其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此次《通知》中不再提及普通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而是直接按照90平方米面积上下来确定不同税率。

此次《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两条:

第一条第一项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一条第二项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所谓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通知》中第二条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值得指出的是,此次政策对一线城市做了相关界定,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暂不实施《通知》中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按照此前财政部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里面均明确指出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字样,但是此次《通知》中已经不见“普通住房”字样,而是简短统一为“住房”二字。

这是否意味着“普通住房”或退出历史舞台?

对此,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此次发布的《通知》只是为去库存出的一个税收政策,没有将“普通”、“非普通”做明确说法,但并不是说“普通住房”的定义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政策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的。

另一方面,中原集团研究中心研究主任韦谢认为,对一线城市而言普通住房的标准依然存在,只不过现在在契税方面不采用普通住房的标准而已。

可以看到,此次通知明确规定,一线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记者查阅财税〔2015〕39号政策,上面仍然显示“非普通住房”以及“普通住房”字样。

以上海为例,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明显的区别,2014年11月20日起,上海执行普通住宅新标准:(一)五层以上(含五层) 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 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海链家市场研究部总监陆骑麟表示:从新政内容来看,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对于税费的要求,仅仅是从面积来执行,对于上海而言,新政落地后,未来对于税费的减免程度将会在1.5-2%之间,特别是对于内环内非普通住宅的小户型是极大的利好,契税能从原来的总价3%减少至1%,大大减少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举例来说,原来一套位于内环内60平方米、总价500万元的房源,由于是非普通住宅,原来需要缴纳总价3%也就是说15万元的契税,而现在只需要缴1%也就是5万元的契税,一下子能减少10万元的购房成本,对于购房者无疑是利好的。

“不过上海房价过高,虽然能够在契税上减少一定的购房成本,但相对于过高的房屋总价只是冰山一角,政策对于一线城市的刺激并不会特别明显。”陆骑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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