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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又买二套房 公积金怎样提取?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已经办理了购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现在又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第二套房。请问提出公积金应准备什么材料?何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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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已经办理了购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现在又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第二套房。请问提出公积金应准备什么材料?何时提交?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两套贷款的,请每年按一套提取,另一套次年提取时可按两年的还款额提。(每两次提取都需间隔12个月,商贷提取时请告知窗口审核人员上套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他们在系统中登记上两套房的情况)。
商业贷款购房申请提取:
①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
②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
③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④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以上材料未做特殊说明的,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提取额度:如果是新房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数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如果是二手房不超过发票金额减贷款额的差额。以后每年都是合计不超过当期还款支出数。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另携带单位盖公章的提取单。提示:从5月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携带符合提取的材料及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表上填写职工在7家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号、开户行准确完整名称,银行联行号、个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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