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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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可转

2017-09-23 22:34:24 /yueyang1 /网络

贵阳市有关部门在22日突发楼市调控新政策,为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严格控制投机投 资性炒房行为,加强对房地产住宅市场的调控。

本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捂盘不售、虚假销售、哄抬价格等问题。

2、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统筹管理,销售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区(县、市)要停止供应土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正常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

3、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贷款记录为准。

4、即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限制转让。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5、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包括规范代理行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规范经济人员管理等。

6、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政从9月22日开始实施。

此外,重庆、杭州、南昌、西安、长沙五大城市也在22日晚相继发布楼市调控新政。重庆、南昌、南宁要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之后才被允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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