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办理房屋置换登记手续的居民,应当携带原房屋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和同住人同意更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更换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
2、所有更换房屋的价格评估都必须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中的初步评估必须在现场进行详细调查,然后由专业人员仔细计算和重新评估,以获得需要更换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置换人必须提供合作和通知物业的客观条件。
3、确定更换意向的居民,在取得原物业评估价格后,可以正式委托更换企业提供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
4、签订房屋置换合同委托后,更换企业的专人负责为居民服务,推荐房屋或找下一个家,陪同现场看房。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相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确定房屋置换委托人和房屋置换企业的权利和责任。
5、办理房屋置换手续的客户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房屋置换公司代理。在房屋置换中,客户需要缴纳相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付的全过程。
6、物业交付委托更换的房屋交付下一家使用或者由更换企业存放时,新更换的房屋在交付验收时,要求委托更换的房屋原户籍全部迁移;室内物品空置;水、电、气、通信等费用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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