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普通住宅的认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由于容积率和面积的标准是限制“死”的,因此调整的就是交易价格方面的标准。在北京首次公布普宅标准时,也表示将根据住房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目前,北京执行的普宅认定标准是2011年公布的,只设了单价标准。当时划分了南北两个区域,如四环内北部地区的价格为38880元/平米、南部地区为34560元/平米。六环外地区为17280元/平米。
这一标准当时覆盖了北京70%以上的购房家庭。但随着近两年房价的普遍上涨,普宅的覆盖面不断缩小,比如在通州、大兴等区县的六环外,大部分新楼盘的单价已达到2万元以上,即使买个小户型也因单价超标而不被认定为普宅,一些购房者“被豪宅”的呼声逐渐增多。
专家表示,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享受税收优惠住房的界定标准。这并非是“普宅”和“豪宅”的分界线,普通住房之外的并不都是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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