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售后返租”商业受开发商和购房者热捧,但国家早在2001年建设部(现为住建部)公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发商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006年5月,国家建设部又对“返租经营”再次发文,明确“售后包租”、“承诺回报”等为房地产广告明令禁止的内容。对此,柳州佳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策划总监张超洋认为,部分开发商正是采取偷了梁换柱的做法,开发商不直接运营“售后返租”的商业,交由独立的商业运营公司来经营管理,是打政策的擦边球,有一定的风险。
查看全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