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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日下午4点半,央行抛出重磅炸弹,出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部分城市商贷买房最低首付款20%!这是央行在一年之内,第三次降低有关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这也意味着,在非限购城市,对于购房者来说,过去购买一套200万总价的房子,需要首付款50万元,而现在首付款则降低到了40万元。某种程度上,有10万元的购房成本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分摊到后续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即通过20年或30年的贷款期限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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