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应该告知卖方房内的不动产的相关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房屋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如实向卖方告知房屋内的不动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装修情况、附属设施等,以确保买卖双方对于房屋状况有充分了解,避免因信息不实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违约等情况的发生。
如果房屋中介没有告知卖方房内的不动产情况,卖方可以要求房屋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买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和房屋中介都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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