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二人有了孩子,如果有能够依法建立家庭的房子,不管两个人是否建立家庭,至少有一个房子会默认是家庭的,这时候就别提房产了,当务之急是建立家庭,否则法律可能把拥有的所有房子都默认是家庭的。两个人可以不对自己负责任,但是法律会强制两个人对孩子负责任
查看全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