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延期交房
通常购买期房的话,交房时间上很容易出现延迟,大家可别小看了这个问题,生活中不过大多数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并不算太久,购房者也没有追究责任。事实上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2、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
如果房子只是存在小的一些质量问题的话,还达不到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但如果房屋存在重大的质量问题的话,就可以提出解除购房合同了。主体结构是指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3、费购房者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没有产权证书,自己购买的房子就没有保障。无法正常按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在购房过程中时有发生,如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也非出卖方原因的话,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出卖方需返还购房者已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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